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要求,我市正在开展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就其中购买新能源货车的更新补贴申领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22日17时,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且状态为“待终审”或“终审成功”的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车辆累计已达102辆。经初步测算,相关补贴资金已占本轮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资金总额的88.3%,该专项补贴资金即将使用完毕。
本次补贴发放严格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依据平台系统记录的申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依序进行审核与发放,最终补贴金额以审核确认结果为准。待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即刻停止受理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的申请(请注意:即将停止受理的是“购买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而“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仍可继续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0-3502007咨询)。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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