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表水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清洗等,不排放;本项目桥梁工程无涉水桥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禁止倾倒或抛入河流。因此,项目施工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地面径流排放对水体影响十分轻微,不会改变水体的水质类别。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按《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经过道路的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旷,大气流通性较好,敏感点与道路机动车道边线之间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绿化,选择能吸收汽车尾气的物种,降低汽车尾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由于道路工程建设施工作业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此时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比预测值要大。考虑到建设期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在施工中做到定点、定时地监测,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全线铺设沥青混凝土降噪路面。本项目敏感点路段沿线设置1.5~3m宽绿化带,配套隔声窗措施,并预留跟踪监测费用。相关措施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建设期间同步落实。在采取措施后,各村庄敏感点的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室内声环境“睡眠-昼间45dB(A)、夜间35dB(A)”的要求。 运营期敏感目标通风隔声窗、隔声屏障实施范围详见下表。 项目沿线各敏感点降噪措施要求一览表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范围 | 拟采取的措施 | 1 | 南安村 | 朝向项目首排 | 隔声窗 | 2 | 横龙岗 | 朝向项目首排 | 隔声窗 | 3 | 石井塘 | 朝向项目首排 | 隔声窗 | 4 | 网地村 | 达标 | / | 5 | 深水村 | 朝向项目首排、次排 | 隔声窗 | 6 | 石仔地 | 朝向项目首排、次排 | 隔声窗 | 7 | K3+100南侧居民点(清湖村1) | 朝向项目首排、次排 | 隔声窗 | 8 | K3+600南侧居民点(清湖村2) | 朝向项目首排、次排 | 隔声窗 |
| 嘉宝新城 | 朝向项目首排 | 隔声窗 |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拆迁建筑垃圾等不能利用的施工废渣运送至政府指定场地统一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工程永久占地将使占地范围内非建设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一定变化。工程建设将使建设用地面积有较大幅度提高,农用地、未利用地等的面积将有所减少,但对评价范围整体而言,这种改变并不明显。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项目范围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工程建设仅会改变周边动物在施工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工程对周边动物的影响总体较小。 本项目采取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宣传教育、选用乡土物种、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在道路靠近基本农田一侧设置高效的生态防护林带等措施,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汽车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车辆撞击动物致其死亡的情况,对动物觅食繁殖有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需加强道路绿化的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