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混合后,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主要废气为切割机切割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涂装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恶臭气体、危废贮存间废气、食堂油烟等。 切割下料粉尘:项目产生的切割下料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拟采用“点对点”可移动式收集+集中收集净化处置相结合的治理方案,具体为:在每个焊接工位配置可移动的柔性吸气臂,能够根据实际焊接位置灵活调整,实现焊烟的精准捕集。各吸气臂捕集的烟尘经支管汇入主风管,统一输送至高效烟尘处理器进行处理。 喷砂粉尘:项目喷砂粉尘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 涂装废气:项目共设5个涂装车间,产生的涂装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4套“干式过滤+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4根22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并在涂装废气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天然气,仅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需要使用天然气作为辅助能源,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随涂装废气一起通过4根22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 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危废贮存间废气:项目危废贮存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大型规模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起重机、切割机、焊机、空压机、喷砂机、风机等。建设单位拟从声源、传播途径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和车间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声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等,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相关固废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采用密封包装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定期监控的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治。根据项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的不同,将全场进行分区防治,分别是: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进行污染防治分区,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