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近几年我市外贸发展资金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对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我局起草了《江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方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本《通告》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传真至江门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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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