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市商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7.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5.00万元,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等支出以及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包括2辆公务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的日常保养维修及汽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公务接待费用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9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6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将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减少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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