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商务局负责重点专项规划《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拟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开展编制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项目调研、数据分析、规划评估等。
(四)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含)以上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开放型经济相关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能够按照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需要总结分析“十三五”期间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趋势及对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以及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剖析深层次矛盾,提出江门市“十四五”时期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建议等。
(二)受聘单位需于8月30日前形成研究报告初稿。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研究报告修改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求及修改、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终稿,并配合开展相关报审工作。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10万元。其中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市商务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0年7月13日前将《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7378
E-mail:jm1831@126.com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