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我市将积极响应商务部、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本地优势电商平台和销售企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开展“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江门分场”活动,通过各类线上促销活动,“防疫情、保供应、促消费”。我局现就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江门分场活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江门分场活动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8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制定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江门分场活动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不少于15家本地电商平台参与江门分场活动,并对参与平台进行前期资质审核和活动中监管。
(三)策划组织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江门分场平台动员会、启动仪式、平台与供货企业对接会,邀请本地相关电商平台、供货企业、大型商超、有关商(协)会参加,负责会议场地布置、会务工作。
(四)设置江门分场互联网总入口,制定宣传方案,设计制作宣传资料、推广文案,并具体执行。通过主流官方媒体、微信朋友圈广告、抖音短视频、本地电商直播、社媒V号等渠道进行高密度的宣传推广。
(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参与活动平台、商家的诚信经营监督。做好活动总结。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一个月,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起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登记成立年限3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项目活动策划经验和电子商务行业资深背景,在我市电子商务企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组织能力。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jmsswjfwmy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2月8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服贸贸易科,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0-3501801。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379。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