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口岸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
3月4日—4月14日,我局在网站发布了《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意见的通告》,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期间,我局收到1家企业的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局拟采纳该企业的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意见采纳情况表
提出单位
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情况说明
江门市嘉伊家实业有限公司
建议政府考虑“参展企业具备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提供与江门出口公司的代理出口合同等相关资料,即可申请政府的资金补贴支持”。
采纳。
在第一章第二条关于出口企业的定义中,增加“或者自2019年开始通过江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江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