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激励新投资的实施办法》(江商务资服〔2021〕4号),经企业申报、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市商务局审核,现对拟获得鼓励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奖励资金的16家企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6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超,电话:0750-3507372,传真:0750-350180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附件 享受鼓励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奖励的企业项目名单及金额.xlsx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