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 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门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联系电话:0750-3507102,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江门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表.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