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5〕2号)要求,现将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门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刘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7959,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