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分配和使用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39号)、《江门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使用方案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4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蓬江区经济促进局初审、蓬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商务局复审等环节,现对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智能家电“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方向的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至19日。
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江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电话:0750-3507201;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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