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第三方审核机构、各合作活动平台、各活动参与企业、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我局自本年初组织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家电以旧换新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活动,现按照上级部门最新工作指引,为加快活动补贴资金审核及兑付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电以旧换新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活动
(一)提交补贴申请。
请活动参与企业于12月5日前在“粤焕新”审核系统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应完成补贴商品配送或安装,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如消费者不配合按时签收或安装,请企业与消费者协商取消交易,通过原支付渠道为消费者退回货款。
(二)项目复审。
请第三方机构于12月12日前完成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涉及审核退回的项目,应自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项目终审。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25日前对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终审。涉及审核退回的项目,应自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资金拨付申请。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28日前把终审通过的应拨付资金项目报送我局,以便我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退货等情况自查。
请活动企业对补贴申请进行自查(含未提交申请、已提交待审核、已审核通过、已收补贴资金等项目),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高价格、补贴商品已退货、发票冲红等情况。
如因商品退货导致交易作废的,企业应主动报告;涉及消费者货款的应按原支付渠道退回;涉及补贴资金如已领取,应原路退回市商务局银行账户;如未领取应中止申请。如存在发票误冲等情况的,请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不应迟于12月31日,逾期不予补贴),并联系第三方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如经核查发现,活动企业存在虚假交易、商品退货、发票红冲等情况但未主动退回补贴的,视为骗取财政资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商品销售价高于活动品牌方向省商品库备案基准价的,不予补贴。有关补贴项目名单详见江门市商务局政务网站(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wj/zwgk/tzgg/index.html)
二、汽车报废更新活动
(一)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需在2025年12月15日24:00前提交申请资料(12月15日24:00后不能提交新的申请,只能补正)。涉及审核退回的项目,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二)项目审核。
请第三方审核机构于12月23日前完成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涉及审核退回的项目,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三、汽车置换更新活动
(一)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在2025年12月15日24:00前提交申请资料(12月15日24:00后不能提交新的申请,只能补正)。涉及审核退回的项目,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二)项目初审。
请第三方审核机构于12月18日前完成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涉及审核退回需更正的项目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三)项目终审。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25日前对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终审,涉及审核退回需更正的项目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四)资金拨付申请。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28日前把终审通过的应拨付资金项目报送我局,以便我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5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