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商务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
采购项目内容 | 为江门市商务局提供2026年6月3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保障公务出行。 |
采购项目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登记设立的独立法人,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数量,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4.根据租赁车辆保障公务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5.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6.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7.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8.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
采购项目完成时间 | 2026年6月3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
二、预算金额
约17.6万元(每年约8.8万元)。
三、采购方式
网上公开采购。
四、采购结果
(一)成交供应商:江门国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华一路143号。
(三)成交金额:17.6万元(含税,每年8.8万元),据实结算。
五、评审人员
张庆阳、刘亚兰、梁文操。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咨询电话:0750—3507365。
(二)业务投诉: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投诉电话:0750—3507223。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