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包全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万元。
(四)服务需求:
1.“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技术支持服务。
(1)日常内容运营服务。
围绕商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信息采集、编辑排版、校对审核、素材制作和发布保障等全流程工作。
(2)公众号后台运维服务。
持续做好公众号后台日常管理与互动服务工作,及时查看粉丝留言、评论和私信,及时梳理群众咨询、建议与诉求,按程序向局里反馈并协助做好回复。不定时总结高频咨询留言,优化完善自动回复内容,提高咨询响应效率。
(3)月度运营管理服务。
每月对公众号发布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按类别整理发布数量、阅读情况等信息,形成清晰台账,为运营优化提供参考。同时,对公众号菜单栏进行更新优化,每个子菜单栏筛选1—5篇优质实用的文章,方便群众快速查阅重点信息。
(4)视觉设计制作服务。
为无插图的政务稿件制作符合政务风格的主次封面图,确保视觉元素与稿件主题一致。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设计制作符合政务形象的节日宣传海报,彰显江门商务特色。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提供的政策解读文稿,制作简洁明了的政策图解长图,将复杂政策内容转化为可视化图表,提升政策传播的可读性与覆盖面。
2. 商务参考信息推广服务。
(1)信息收集。
围绕当月热点时事话题,在外贸、内贸、特色行业、特定主题等范围内通过公开渠道检索具前瞻性的报告与资讯。
(2)《商务参考》信息报告编制。
优化《商务参考》版面,使版面更加清晰、整洁、易于使用;每月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提炼编撰形成一份《商务参考》资讯报告。
3. 定期工作总结。
按年度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微信公众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运营数据表、发布统计、策划分析、阅读量分析、阅读渠道分析及粉丝量统计、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较丰富的新媒体行业背景、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2025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响应资料的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向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七楼办公室)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6年6月12日。邮递文件须在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出。
四、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750—3508525。
(二)如有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6月5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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