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7〕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省商务厅对做好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督促拍卖企业按要求做好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各拍卖企业填妥《通知》附表1《2016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和附表2《2016年 市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连同年度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对企业上报的报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后条件不合格(包括违反《拍卖法》、《公司法》、《拍卖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初步核查处理意见。
三、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8日前将属地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资料(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收集整理,填报附表3《2016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并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我局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省商务厅。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许慧瑜,联系电话:3501830。
江门市商务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