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对原定的《江门市商务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细则》(2002年)进行修改完善。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为基层、为企业、为外商提供优良服务为目标,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机关和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商务管理机构,进一步推动商务和口岸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我局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或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社会稳定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一)注重针对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基层、企业、外商利益相关和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基层、企业、外商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企业知情、方便企业办事,有利于企业、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和形式
(一)本局的主要职能。由办公室负责,在我局政务网或江门市政府网站长期公开。
(二)机关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事项。
(三)机关办事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违纪违规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事项。由人事科负责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
我局除了面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外,还要通过内部网或其他方式向本局人员公开内部制度建设、工作运作、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人事科加强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成 员:局领导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协调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管人事领导,组员:人事科。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在局人事科,主要职责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检查和监督各科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跟踪督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对违反政务公开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各科室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创建文明科室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结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清理检查工作中越位、错位、缺位和扰民行为,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监督小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监督工作可采取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认真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基层企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或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并调整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进行考核,与领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
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3507377)和举报信箱,由监督小组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