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5-4(蓬江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5-4(蓬江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5-4(蓬江02)号地位于蓬江区群华路北侧地段、迪浪大数据产业园北侧,用途为体育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租赁建设用地面积9634.66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租赁年限:1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9634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926平方米(即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
(三)租赁要求:1.建筑形式应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承租人须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
3.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人可向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租赁期限届后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须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5.租赁土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土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将租赁土地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如经出租人同意,土地租赁权发生转让的,必须依法登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因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需要的;因抢险救灾需要的;因其他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
依照上述情形须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作补偿,出租人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退回剩余租赁期限已缴的租金。
7.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租人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
企业法人依法解散、终止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存续年期届满且不续期,或者存续年期尚未届满,但在原租赁的国有土地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承租人未经批准且未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定金、租金超过30日;承租人不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土地或者违法使用租赁土地,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承租人不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动工但仍逾期未动工且无合理解释。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租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90万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8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次,土地成交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定金。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租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租申请;5.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租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成交价为10年租期价格,竞得人按成交价10年平均值按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自签订交地确认书移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缴交租金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
(二)租赁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20%,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
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定金、租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00‰缴纳违约金。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出租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Al4v-v0H7N_2tLiJuidfTw)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转让收费标准收取。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18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863617;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7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5-4(蓬江02):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