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蓬江区建设二路141号地段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要素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土地临时使用面积由18392平方米调整为15012平方米。
公示日期从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联系人:陈雯雯 潘慧敏
电话:0750-3692389、3863306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5月6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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