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蓬江区建设二路141号地段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要素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土地临时使用面积由6879平方米调整为6099平方米。
公示日期从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联系人:陈雯雯 潘慧敏 电话:0750-3692389、3863306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