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蓬江区北街加工区地段高沙粮库A地块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要素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土地临时使用面积由4906平方米土地及范围内3671.47㎡建筑物调整为2195平方米土地及范围内580㎡建筑。
公示日期从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联系人:陈雯雯 潘慧敏
电话:0750-3692389、3863306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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