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江门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21号,电话:0750-3272027,邮编:529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其中“政务公开”板块164条,“民政互动”板块38条,“统计数据”板块218条;通过“江门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0条,“江门普查”微信公众号发布78条,微博发布164条、头条号发布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4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类2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核三校”机制,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职责、处理流程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网站建设和栏目内容的相关工作,优化平台功能与用户体验,通过更多图表、图解等数据可视化功能,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直观性,充实网站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抓部署督落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严格依照《江门市统计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江门市统计局政务微博、微信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科室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负责拟公开信息的上报整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江门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数据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数据解读力度有待加大。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江门市统计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观念,把《条例》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业务中,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并明确各自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二)深化数据解读,突出统计特色。用丰富的数据、图表和视频等形式,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提升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26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