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将至,对有意出游的市民,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馨提示: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出游前一定要留意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变化、道路交通和治安警情等信息,出境游还要关注外交部《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境外旅游安全风险提示,提前做好预判,谨慎前往安全隐患风险较高的地区。出行前建议购买适合自身情况的旅游意外保险,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谨慎参加登山、涉海、涉水或其他高危游乐项目;遵守景区的相关规定,留意景区警示标志,严格按照规定游玩,确保人身安全。
●如选择旅行社出游,一定要留意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旅行社必须有“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如决定参团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或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旅游过程中,要牢记不贪小便宜,不冲动购物。购买高价贵重物品前要三思而后行,要向商家索取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作为维权依据。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未与旅游者协商征得一致同意,便指定购物场所,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是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旅游者有权予以拒绝并积极举报投诉。
●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文明旅游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行为指南》,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旅游期间若遇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本市)或12301(全国)电话进行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超过90天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就无法受理了。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祝您安全出行、旅途愉快、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