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期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自2020年5月,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启动了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区推荐申报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拟公布为江门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现将《江门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11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意见及理由)向我局文化遗产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传真:0750-3377715
通讯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48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1日
附件:
江门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