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江门华侨华人资源优势,以“侨”为“桥”更好推动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侨智,吸引集聚广大华侨华人共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推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的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立法工作,起草形成了《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集方式。
1.邮件:公众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mswgltjzcfgk@jiangmen.gov.cn,邮件主题注明“《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电话:0750-3985821,0750-3361991
3.传真:0750-3985814
4。信件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建设三路48号市文化 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