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根据《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与认定办法》(江文广旅体发〔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取消陈艺文、李仰东、林伟华3人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款,决定取消陈艺文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决定取消李仰东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三、根据《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决定取消林伟华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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