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邝积康 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视频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办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广东省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省等任务要求,并结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需求而制定,为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供法规依据,构建产业扶持长效机制,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
(二)《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41号)。
四、扶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在江门市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第一条说明了《办法》出台的目的;第二、三条明确了扶持对象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扶持载体为文化和旅游项目;第四、五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原则;第六条至第十八条为具体扶持措施和扶持金额的安排,主要从文旅建设项目报批、文旅品牌创建、民宿产业发展、文旅融合业态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扶持;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并对监督管理要求予以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施行的时间和有效期。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是在《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江文广旅体发〔2019〕915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旅游厕所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江文旅广体发〔2019〕267号)等基础上,结合当前文旅发展现状进行补充扩展。与旧政策相比,本《办法》对各项“旅游+”“+旅游”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更全面的考虑和扶持,旨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旅需求。
七、申报流程
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每年所发布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为准,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对象需在收到平台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正,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对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八、实施时限
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0-327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