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医疗机构工作落实到位,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近期再次对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抽查督导。本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有:一是医疗机构在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前有无落实“七个一”防控工作要求;二是恢复日常诊疗服务期间有无把好“四个关口”、有无强化“三类人员”管理、有无强化消毒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有无按规定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转诊工作中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四是诊疗过程中有无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五是有无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工作。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医疗机构11间,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警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继续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