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44号)要求,现就开展江门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具备优质培训条件的机构作为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
二、遴选范围
高等医学院校、卫生类职业技术院校、行业学(协)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标准》(附件1)。
四、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培训基地5个,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再组织遴选工作。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市护理学会、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配合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报材料(附件2-4)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wjjzw10@jiangmen.gov.cn。
(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核验: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单位进行现场核验,重点核查场地设施、师资配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综合评审: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择优拟定培训基地名单。
(五)社会公示:拟定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江门市培训基地。
(六)备案管理:将最终确定的培训基地名单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入选培训基地需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展培训,接受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附件:1.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标准
2.江门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请书
3.江门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师资推荐表
4.江门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评审表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