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5〕11 号)转发给你们,为加强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工作,请一并贯彻执行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安宁疗护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安宁疗护服务对于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开展![]()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以首批广东省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公布为契机,对照安宁疗
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对辖区内已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梳理核查,重点检查机构资质、场地设施、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服务机构合规运营。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在总结首批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增设安宁疗护服务科室或床位,逐步扩大我市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覆盖面,提升服务可及性。同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开展多层次、规范化的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国家及省级相关技术指南与规范,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人文、优质的安宁疗护服务。
四、深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各机构应通过健康讲座、资料发放、媒体合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命教育与安宁疗护理念、知识普及,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的通知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2日
附件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