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企业政策知识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的通知


2024-03-20 16:08:07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的通知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   (五)对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以来新投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技术支持:  江门市新光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67949号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承诺:  

文明用语,耐心倾听;热情服务,认真记录;按责转办,跟踪到位;及时回访,严谨公布;业务熟练,标准规范;团结协作,携手为民。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监督邮箱:  12345@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