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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推出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


2024-04-03 10:12:04
恩平市推出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

为促进劳动者就业,保障企业用工,优化我市人力资源机构,我市积极推出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稳定企业用工。

一、实施“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迁入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和就业年限等限制条件,实行登记备案“零门槛”准入政策。

二、激励劳动者稳定就业

对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最长享受3年,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另外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还给予50%的社保补贴。

三、实施安居工程保障就业

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按其最高全日制学历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硕士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月,本科住房和生活补贴各500元/月,最长期限2年;对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抽签购置我市人才安居房,分别享受8.5折和9折购房价格优惠。

四、优化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就业

对引进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入驻年限给予适当的租金减免,并按其入驻年限和当年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适当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非本市户籍劳动力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就业,对自然年度内累计成功介绍人数达 100 人以上的,年度内成功介绍人员标准均上浮为 500 元/人,累计成功介绍人数 300 人以上的,年度内成功介绍人员标准均上浮为 600 元/人。

五、调动用人单位保障用工

用人单位新招用首次在恩就业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500元/人的招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六、深化校企合作定向培养

对与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著名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国内外机构,每年给予不少于10万元工作经费,并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对机构举荐人才突出贡献者给予年度绩效补贴,推动建立稳定的人才供给基地。

七、发放在恩实习生交通实习生活补贴

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包括高等院校的学院,下同),组织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博士、硕士、本科)或“大学生精英侨都实习计划”的实习生,给予本科 900 元/月/人,硕士 1200 元/月/人,博士 1800 元/月/人的实习生活补贴,对不同地区的实习生给予200-2000元每人的交通补贴。

八、企业订单式培养促进就业

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并设立奖学金,培养对象毕业到企业就业后,可申请硕士研究生 1.5 万元/人;本科生 1 万元/人;大专生(高级技工班毕业生)0.5 万元/人的“订单式”培养补贴。

九、鼓励企业大力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

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我市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开展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开发急需紧缺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对于纳入省补贴目录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十、营造良好企业用工氛围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兑现已出台的人社优惠政策,优化用工服务手段,完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开展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广泛组织员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劳动维权维稳,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吸引更多劳动力到恩平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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