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立足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树立“以民为本”理念,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安全屏障,制定1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一、聚焦持续提升应“急”能力,以练促战,锻造专常兼备的应急管理队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构建“大应急、全灾种”应急管理体系要求,广泛开展应急管演练,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4月27日上午,我市组织市三防指挥部全体领导成员和各市(区)三防指挥机构人员线上观摩国家防总广东省防总联合开展的防汛抢险综合演练。通过观摩学习,借鉴经验,提升我市“防抗救”能力水平。同时,全市73个镇(街)相继进行防汛救灾演练,其中有6个是桌面推演。江海区主要针对人员转移,落实“三个联系”和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运行开展演练;新会区通过模拟应对突发短时强降水、连日暴雨及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开展应急排涝抢险等方面的综合应急演练;鹤山市督促各镇街指挥长亲自指挥、亲自参与演练全程,积累防灾救灾经验。其余市(区)按照要求部署落实基层防汛应急演练。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演练锤炼队伍防灾救灾能力,提升基层避险自救水平,筑牢防汛救灾安全防线。
二、聚焦化解安全隐患“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市应急管理局把聚焦困扰群众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发力点,成立我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抓好风险研判,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监管合力。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牵头制定《江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3月30日以市安委会正式印发该方案。方案包含共20类、72项工作任务,并明确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坚决防止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3月31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制定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清单的通知》,将我市72项工作任务细化为154项具体措施,明确节点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间,有效打破过往“条块分割”的局面。加快推动有关部门通过“人、车、路、企、救”等五方面重点,将高风险的人、车、路、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教功能,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做到同频共振,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出行、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聚焦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冲锋在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12字训词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督促各市(区)为辖内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齐高科技扑火装备和个人安全防护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指导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加强训练,锻造了一支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4月4日,汶村镇大担村委会厚和水库附近山体起火,火情发生后,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反应,派遣森林消防队伍第一时间奔赴火灾现场连同当地政府展开扑救工作,累计投入应急救援力量近1000人。救援队伍克服风向突然转变等不利自然条件的影响,接续奋战20多个小时,全面扑灭火情。据统计,本次山火过火面积约20.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9.7公顷,但在救援队伍的英勇表现下,未造成人员伤亡情况,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聚焦关键时节“重”点领域,抓早抓小,认真推进安全防范工作。紧扣“端午”“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我市迅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11个配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做到靶向发力、精准整治,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会商研判和气候预测预警,采取重点检查、重点盯防等形式,狠抓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各级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环节部位明确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立行整改。同时,严格执行《江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确立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要求,以防大事故为着眼点,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今年以来,我市挂牌督办整治重大隐患10项,通过隐患整治,进一步倒逼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折不扣地把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