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0〕24号
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督导作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企业废气处置设施设备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并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加强辖区内安全风险态势研判,迅速组织开展春节前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每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结合本企业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应急预案、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重点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足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认真做好停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请各市(区)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镇(街)安全监管部门、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