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办〔2020〕41号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粤安办函〔2020〕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江安生办〔2020〕41号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粤安办函〔2020〕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