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0〕260号
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化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粤应急函〔2020〕2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当前汛期高温天气特点,督促指导各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物料储存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专仓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严禁在生产车间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加强设备维护巡检力度,严格作业人员管理,督促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四令三制”和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务必保证储罐冷却喷淋、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及各类应急设施等装置正常运行及使用,全面落实高温天气条件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市(区)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