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2〕2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去年蓬江区“9.16”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安委办在对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时,指出我市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值班室设置不规范、值班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不足等问题;我局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我市一些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室以门卫室代替、值班人员安全知识严重匮乏、安全报警设备随意关闭等隐患问题,造成了比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室的设置和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值班室“安全哨点”和“处置先锋”的作用,现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涉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经营企业以及一般化工医药企业。
二、整治要点
本次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于规范设置和加强管理的两方面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设置问题
1. 企业应设置有24小时专人值班的独立值班室;
2. 值班室一般不与门卫室合并设置,如确须合并设置的,必须分别明确门卫人员和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值班人员职责落实到位。
(二)规范管理问题
1. 值班室应设置配有备用电源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确保能够实时收集汇聚企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实时信息;
2. 值班室应配备必要的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必要的呼吸防护装置,必要的通信联络装置等;
3. 值班室应建立健全报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在显眼处设置简明易懂的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各类报警传感器的分布图,建立并落实值班人员交接班工作制度和报警处置工作台账;
4. 值班人员应掌握报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知识和技能,应能准确知晓值班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企业主要风险点和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应能准确操作中控报警仪器以及应急处置装备装置,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分企业自查、县级核查和市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3月底)
全市纳入整治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整治要求,对自身值班室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加以整改,确保值班室设置和管理符合要求。
(二)县级核查(3月底-6月底)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对
各自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室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进行核查,督促指导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值班室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室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的初期预警和处置作用。
(三)市级抽查(6月底-7月底)
市应急管理局对值班室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仍然存在设置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的行为,通过依法采用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以及立案处罚等行为,推动企业切实按要求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
关企业,迅速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对值班室进行整治提升;同时,坚持“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同时发力,推动企业充分认识到值班室设置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其全面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6月底前将本地区开展值班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