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要求,市安委办于11月19日组织属地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等组成评估工作组,对江门蓬江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5·27”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通过现场核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做好全面评估工作,形成了《江门蓬江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5·27”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紧盯抓牢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化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抓好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请市交通运输局自本月起,于每月底前报送评估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至我办,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附件:江门蓬江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5·27”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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