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更好保障广大参保群众权益。5月13日,新会分中心对新会区9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检查药师上岗情况;二是检查处方药销售情况,如处方资料是否有保存等;三是检查定点药店是否落实并执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承诺书》,刷卡消费小票是否签名留存等;四是抽查药品定价是否合理;五是检查定点药店是否落实进店人员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测温等防疫措施,是否落实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等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在此次检查中,新会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对比数据、核对信息等多种方法进行全面稽查,各定点零售药店也积极配合工作,但有部分定点药店未能如实执行服务承诺书,存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无“社保卡不能购买非药品类商品”提示语等问题,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药店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对防止定点药店违规刷卡、加强定点药店行业自律、保障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等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新会分中心将继续深入辖区内定点药店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定点药店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能够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医保权益。
(新会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