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积极性,防范和制止侵害医疗保险安全完整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江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3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3992984@163.com
来函请寄:江门市堤东路93号二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江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51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