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总体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6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3992979@163.com
来函请寄:江门市堤东路93号二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2020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51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