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1年江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二、实施时间
2021年1-12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科学、合理分析2021年每个季度我市医保基金各项收支变化情况,主要服务内容是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苗费用支出、分类保障制度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各类因素对基金收支的影响,预判基金运行趋势,识别基金面临风险,提出防控措施意见建议等,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每个季度提交分析报告,其中前三个季度的分析报告分别于5月底、7月底和10月底前提交,第四季度(即2021年年度分析报告)于2月底前提交。
四、服务方资质资格
(一)符合条件的证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医保领域研究经验。服务方应具有开展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研究分析的业务能力,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在医保领域应有一定的研究分析经验。
五、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每个季度分析报告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我局相关采购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内部询价,并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服务方。
具体评分标准:
1.价格评审评定(20分)
重点评定:承诺服务价格高低
2.服务单位评定(20分)。
重点评定:管理规范;信誉度(社会评价)。
3.服务单位团队评定(30分)。
重点评定:专业方向;专业水平;工作经验。
4.项目合同评定(30分)。
重点评定:合同应对服务承诺程度
七、项目经费
本次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7.25万元,包括投入项目人员服务费、专家费、调研费、会议费、交通费、材料费、电话费等。签订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的9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余下10%的项目经费;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八、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响应文件。重点提供:
1.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2.响应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具体方案。
3.服务合同草案。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九、确定服务方
遴选原则: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采购方相关采购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内部询价,并根据本公告第六项评定办法及标准确定服务方。
十、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2楼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92992
十二、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30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