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江府〔2019〕4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4月期间申请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未经审核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申请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为5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2日前以信函、电话、网上举报等方式向我局反映。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电话:0750-6631989,举报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