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医保发〔2022〕21号)的要求,我局按遴选办法,组织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的3间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评审,并已将得分前两名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确定将该两间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如下: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2年6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医保发〔2022〕21号)的要求,我局按遴选办法,组织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的3间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评审,并已将得分前两名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确定将该两间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如下: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