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和首批扩围接续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落实对采购结果执行的监管责任,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并在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组织对属地医疗机构中选药品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各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药款。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