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补充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成交服务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新会分局基金监管实际工作需要,辅助新会分局对拟检查的对象进行大数据智能筛查并分析存疑问题。
1.辅助开展住院数据筛查的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可疑数据,辅助新会分局对可疑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辅助服务。
2.辅助开展新会区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辅助新会分局筛查定点医疗机构高频次住院等情况的可疑数据并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辅助服务。
(二)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专项检查工作需求,为每次专项检查配备至少5人/组的专业人员参与辅助专项检查,其中应当包括医疗专家组2人、财务专家组1人、信息专家组1人、现场组1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专业人员外另需为相关检查人员提供相关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车、食宿、交通等,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三)服务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辅助新会分局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五、服务商确定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商确定: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政府采购遴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选择评分排名最高的服务商作为中选服务商。
(二)验收方式:在完成辅助服务内容后服务商需提出验收申请。服务商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服务商已完成相关辅助服务内容;
2.服务商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及相关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六、项目预算
本次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18万元。
七、提供材料
根据资质要求等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重点提供:
(一)报价材料;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四)既往业绩、人员资质;
(五)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997
九、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5年7月3日-7月7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