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