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集中发布推进价格数据通传通用的函〉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6号)文件要求和省发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结合我市定价情况,我局汇总形成了《江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2024年版)》和《江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项目表(2024年版)》,现予以发布。
附件:1.江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2024年版)
2.江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项目表(2024年版)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