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两批药品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要按照协议采购量所列品种,确保相关中选/中选限量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完成合同用量,并及时结清药款。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两批药品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要按照协议采购量所列品种,确保相关中选/中选限量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完成合同用量,并及时结清药款。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