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金莲花胶囊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短缺药项目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重复的品种,自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落地执行之日起按国家中选结果执行。对短缺药项目执行情况考核时,约定量按照自然日折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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